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大雨来袭
 
标题导航
决战决胜 力争“三连冠”
山东建筑物住宅区名称要进行规范
食品标识拟禁用“非转基因”“零添加”
高校贫困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
潍坊天气预报
空气质量预报
今日生活指数
便民服务电话
2020年08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建筑物住宅区名称要进行规范



  本报综合消息 为加强和规范城镇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进一步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山东省民政厅近日发布《山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暂行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明确,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禁止使用以下语词和字符:中国、中华、全国、国家、中央、国际、世界、天下、宇宙、万国等词义明显过大的词语,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区”“首府”“小镇”等具有专属意义的词语;“·”“-”等非文字符号、阿拉伯数字、外文或拼音字母;皇帝、皇庭、御府、帝都、王府、相府、官邸、公馆等古代帝王的称谓以及历史上的官衔名、职位名的词语(具有特定历史、宗教背景的除外);描述商业信息(如企业的名称、简称、字号、商标)的语词、行政区划名称(本项建筑物名称除外);具有比较意义、可能贬低其他建筑物名称含义的数字、序数词或其他词语;其他含义不健康、容易产生歧义或违背政策法规、公序良俗的词语或者内容。
  草案还提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职能部门在受理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申报业务时,应当对其名称的重复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现行地名管理法规、政策规章和本规定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告知申报人更换名称。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友情链接:潍坊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