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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高密市井沟镇吴家庄社区主任王炳仁骗取低保金问题。2013年10月至2017年12月,王炳仁在担任井沟镇民政办会计期间,骗取低保金26325元。2020年6月,王炳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诸城市舜王街道张家庄子村原负责人张增森,网格党支部委员张增洪、张增利、张增斋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08年12月,张增森、张增洪、张增利、张增斋共同研究,为不符合条件的张增利及3名家庭成员办理低保,致使张增利家庭领取低保补贴共计37770元;2010年9月,经张增森同意,不符合条件的张增斋为本人及2名家庭成员办理低保,致使张增斋家庭领取低保补贴共计24326元。2020年4月,张增森、张增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张增利、张增斋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昌邑市龙池镇石桥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魏志勇违规为亲属办理贫困户问题。2014年6月,魏志勇利用职权违规为其母亲办理贫困户,致使其母亲领取贫困户补贴共计4120元。2020年7月,魏志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峡山区公共事业局残联科工作人员孙玉平为贫困群众办理证件慢作为问题。2020年1月,孙玉平联系某医院对贫困群众赵某某进行残疾鉴定后,未跟进后续工作,致使赵某某残疾人证未能如期办结。2020年5月,孙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州市弥河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马玉东、工作人员祝刚、张尹村党支部书记殷广明危房改造资格审核不严问题。2012年4月,弥河镇张尹村村民张某某提出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殷广明、祝刚、马玉东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先后在其申领表上签字,致使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张某某领取补助金1.15万元。2020年4月,马玉东、祝刚、殷广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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