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 |
我市5家饮用水企业上“黑榜” |
|
|
本报讯 8月11日,记者获悉,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近日发布了“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饮料共11大类食品118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8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我市5家饮用水生产企业上黑榜。 通告显示,山东广潍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峡之泉饮用山泉水经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广潍矿泉水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潍坊留山山泉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安丘学海裕龙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留山古火山包装饮用水,经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丘学海裕龙山泉水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潍坊名庄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东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经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东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诸城市康尔顺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子溪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润生源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山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记者 陈静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