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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伤猥亵男被刑拘”持续发酵,永州市公安局将重新调查 近日,湖南男生胡某某帮助女生踹伤猥亵男子雷某某被刑拘引发关注。记者从永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 猥亵男曾索要20万元赔偿遭拒 媒体此前报道,6月1日,女生小艾在商场被男子肘袭胸部,男同学胡某某在制止男子逃跑时,将男子踹伤。胡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8月24日,永州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胡某某的行为与见义勇为有区别,其将男子踢倒后构成轻伤一级,胡家拒绝向男子进行民事赔偿。 据胡某某父亲介绍,事发后的6月10日,听说雷某某要做手术,他们给雷某某交了10000元的手术费。7月14日,儿子在家人的陪同下和雷某某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调解。 “雷某某要求赔偿20万元。”胡某某父亲告诉记者,该要求遭拒之后,8月21日,胡某某被刑事拘留。对此,胡某某父亲表示不解。在他看来,儿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他当时就想阻止猥亵男子逃跑,因手部受伤,不得已才用脚踢了对方。”他还称,“儿子和女同学今年都参加了高考,考得都不太理想,就是因为这件事压力太大了。” 而当事女孩小艾也表达了相同意思。“我被撞之后,去查看了监控,确定那个男的真的打了我的胸,我决定报警。然后那个男的就趁机跑出了监控室。当时民警还没来,我们是不是应该有义务阻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因为他逃跑,所以我们着急,我同学手受伤了打了石膏,不方便用手,就踹了他一脚导致他摔倒在地。” 对于同学因此事被拘留一事,小艾哭诉道:“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他帮助了我,还被拘留。我希望他能被释放出来,并且还要表扬他。”
该案提级重新调查,猥亵男被行政拘留 胡某某被刑拘一案持续引发关注。8月25日、26日,永州公安连续两日发布案件情况通报。 8月25日,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官方微博@冷水滩公安通报具体案情。8月21日,冷水滩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对胡某某(男,2002年1月7日出生)予以刑事拘留。经查,6月1日18时36分,在冷滩区某商场内,雷某某(男,1966年2月4日出生)用手臂故意碰撞艾某某(女,2002年9月17曰出生)胸部,艾某某的同行男同学胡某某因此与雷某某发生争执。后双方来到商场监控室查看监控过程中,雷某某借机跑出监控室,胡某某追至商场外停车场,两次脚踢雷某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脚踢雷某某致其倒地受伤。经司法鉴定:雷某某右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为新鲜骨折,两处损伤分别构成腿伤一级。针对雷某某猥亵他人行为,公安机关已于6月1日受案调查,鉴于其仍在治疗期间,暂未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8月26日,永州新闻网发布消息,“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提级由永州市公安局重新调查,胡某某也被解除刑拘。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胡某某父亲称,胡某某已于26日回到家中,当地教育局派人上门对其进行了心理辅导。 ◎网友看法 “就觉得无比荒诞,开口20万,难道不算敲诈勒索吗?” ——@小白船 “别让正义者心寒。” ——@世间探花 “合着在抵制正能量,宣扬负能量呢?那以后猥亵谁来管?” ——@北城夏屿 “就常识、经验判断而论,胡同学明显属于见义勇为。其脚踹猥琐男的举动,客观上属于制止违法犯罪、阻止嫌疑人逃逸。以过程细节来看,小胡对施害者的打击也算是点到即止,回溯整个过程,岂止是见义勇为,简直就是见义智为的范本。冷水滩分局只看‘结果’,机械理解法律、套用法条,枉顾案发背景和行为定性。” ——@普法男子张三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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