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了《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下称《导则》),试行期两年。《导则》有利于促进大遗址合理利用,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 据了解,《导则》明确提出了大遗址“价值利用”和“相容使用”两种类型,强调以“价值利用”为导向,兼顾“相容使用”。 《导则》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明确大遗址利用的直接责任主体。鼓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建立大遗址利用的多部门协调机制、文物补偿机制、激励办法和保障措施。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