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职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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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补贴支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
山东省直遴选和选调公务员88人
我市将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
2020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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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补贴支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



  为加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快速、高质量发展,近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制定下发了《潍坊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五章16条,对资金使用范围与补助额度、资金分配方式、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办法》所称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是指每年在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扶持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扶持资金严禁用于基本建设、车辆和房产购置等支出。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的公共性、公益性、基础性领域,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急需开展的相关工作等。
  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补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补贴、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奖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奖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重大发展战略奖补、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补贴、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活动奖补七项补贴。
  扶持资金采用项目分配方式,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公开公示方式进行。每年12月底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需求和发展计划,确定下一年度资金扶持重点,编制预算。预算执行年度5月底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预算安排计划,向各县市区(开发区)有关部门部署年度项目申报及评审具体事宜。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突出重点、择优资助、确保成效”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当年度扶持项目,会同市财政局及时下达扶持资金。
     本报记者 窦圆娜

人力资源服务 产业园区创建补贴
  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批准建设国家级产业园的,市里给予每家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批准建设省级产业园的,市里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批准建设市级产业园的,市里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贴。资金补贴额度根据其入驻企业数量、服务情况、发展前景等因素确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区为入驻机构提供各项服务、经营场地租金减免等。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助力重大发展战略奖补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双招双引、稳就业等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对参与重大战略并作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等,市里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培育,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营收连续3年增长的一定规模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创新服务产品、技术或模式,满足市场专业化需求、引领或促进行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奖补。
人力资源 诚信服务机构奖补
  对新获评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市里给予每家5万元奖补。每年从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和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业 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补贴
  加大对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修培训和出国研学。对赴省外或国(境)外研修的项目,市里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奖补。
人力资源服务 产业园区运营补贴
  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对运营状况良好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里给予每家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补贴。当年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次年起享受运营补贴。

人力资源 服务业高端活动奖补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行业组织或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人力资源服务展会、技术峰会、推介会、招聘会、创新创业大赛等规模性人力资源服务业供需对接、交流拓展活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等进行行业前沿理论课题研究、标准化制定及推广等活动。对效果良好、有效扩大行业影响力的项目,市里根据活动实际成本给予适当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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