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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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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新能源车上路 车无牌人无证
王某误以为不属于机动车范畴,遇查被罚1200元



  安丘男子王某以为新能源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竟无证驾驶无牌车上路。安丘交警大队官庄中队民警在辖区展开整治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告知王某该行为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规定,王某这才认识到错误。10月16日,记者获悉,最终王某因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文/图 潍报全媒体记者 宋树云 通讯员 于朝阳
驾驶新能源汽车上路,自认为不用悬挂号牌
  今年62岁的王某是安丘市石埠子镇人,他于2018年10月份为女儿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在购车时听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认为该车不需要办理挂牌登记手续。王某的女儿在了解相关规定后,为该车办理了挂牌手续,后来由于怀孕,一直没有使用该车,号牌存放在后备箱内。
  王某见车辆一直闲置在家非常可惜,便时常驾驶用来代步,来往于田地与家之间。多年来,王某一直驾驶电动三轮车等农用机械,可是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证,由于他年龄较大,加之农村地区的老人受文化水平、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限制,他不认为自己无证驾驶有错。
  王某认为,新能源汽车跟老年代步车一样,驾驶上路无需持证挂牌,而且农村道路跟城区道路不同,驾驶该车只要足够小心即可。由于持有这种错误观点,他一直无牌无证开车上路。
被查以为民警搞错,听完讲解方知法律规定
  10月15日中午11时30分,王某驾驶新能源汽车载着妻子行至安孔路与山水路交叉口附近时,遇到民警检查。当时,安丘交警大队官庄中队民警在该路口设置检查点,对酒驾、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王某的新能源汽车未悬挂车牌,却在道路上行驶,引起民警的注意。
  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无法提供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甚至认为民警搞错了。民警告知王某新能源汽车需要挂牌,不仅如此,即便王某驾驶的是电动汽车,根据车速、车重及电动输出功率情况,如果各项指标均超国家核定标准,也属于机动车范畴,要依法处罚。同时,民警还在该车后备箱内发现了被放置在一旁的新能源汽车号牌。
  随后,民警向王某夫妇讲解了无牌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某这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王某因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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