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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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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国旗法、国徽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17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国旗法、国徽法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这两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表示,国旗和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权威与尊严,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这次国旗法、国徽法修改幅度不小,主要是完善国旗、国徽的尺度,增加使用的场合和规范,明确监督部门等。
  “根据国旗和国徽的特点,把握不同要求,对于国旗是强调鼓励与规范并重,鼓励公民、组织在适当场合升挂、使用国旗和国旗图案;对于国徽是坚持以规范为主,主要是规范国家机关的使用。”童卫东说。
  新修改的国旗法规定,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新修改的国徽法明确,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根据新修改的两部法律,国旗、国徽应当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旗、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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