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广角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看点
 
标题导航
路旁临时停车 咔嚓撞断树枝
应用人像对比 找到遗失手机
粮油店主拾金不昧失主送锦旗表谢意
感情受挫怀恨在心盗窃损坏对方财物
2020年10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感情受挫怀恨在心盗窃损坏对方财物



  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隋炜凤)38岁的昌乐男子张某因感情问题,对前女友孙某怀恨在心,不仅盗窃其饰品,还多次将孙某车辆、居住房屋的门锁等物品进行破坏。近日,记者从昌乐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目前已经对张某判刑。
  2019年,昌乐县无业男子张某与前女友孙某因感情不合分道扬镳,因此,张某对孙某怀恨在心。2019年8月份的一天,张某前往位于昌乐县某小区孙某所租住的房屋内,窃取了孙某包内其此前赠送的7.94克金戒指一枚,经鉴定价值2978元。之后,张某多次到孙某的租房处,将门锁破坏。后来,张某又将破坏目标对准了孙某的汽车。2019年10月13日、14日晚上,张某先后两次到孙某的停车处,用铁条将孙某汽车两侧车门漆划坏,经鉴定损失价值2200元。
  孙某不堪其扰无奈搬家,张某依然不依不饶打听到孙某位于昌乐县的新住处,于2019年10月21日、11月5日,先后到孙某新住处,用101速干胶水将其门锁、地下室储藏室门锁破坏。
  2019年11月7日,昌乐县公安局民警将张某抓获。近日,记者从昌乐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目前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张某退赔被害人孙某毁坏财物损失人民币2511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公告热线:0536-819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