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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接受处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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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文街道李家社区一居民在自家院子里焚烧起了垃圾,邻居发现了烟雾及时拨打了火警报警电话,综合执法部门对此依法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表示严厉禁止私自焚烧垃圾,避免污染环境引发火灾。 □文/图 潍报全媒体记者 庄新 事件 院里冒黑烟惊动邻居 近日,广文街道李家社区的吴女士家住一楼,并带有一个院子,现已是深秋时节,院子里的落叶枯枝堆积了不少,于是吴女士将这堆枯叶垃圾进行了焚烧处理。院子里冒起的阵阵黑烟,惊动了四周邻居,邻居以为是发生了火灾事故,及时拨打了火警报警电话。 消防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随后赶到,赶紧敲门查看家里是否有人。敲门后发现,该户居民吴女士在家中,并很平静地给开了门,询问敲门有什么事情。记者看到,吴女士院子的角落有一堆正在焚烧的枯叶垃圾,烟雾缭绕并伴有刺鼻气味。 消防人员询问:“你家院子里冒黑烟是怎么回事?”吴女士说,在自家院子里种了些蔬菜,有些枯枝败叶放墙角上烧了,并反问消防人员和工作人员有什么问题。吴女士认为在自家院子里烧点垃圾是居民的自由。
消防人员看吴女士在安全意识上有些薄弱,并对其说道:“您在院子里烧垃圾,很容易引起居民的误会,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另外,今天的风还不小,如果火星被风吹出院墙外,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吴女士说,不知道私自焚烧是违法行为。社区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一起劝解吴女士,“安全的事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得大意,焚烧产生的气体对人也是有危害的,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最后吴女士了解了私自焚烧的危害,主动浇灭了火,并且在大家的帮助下,将剩余的垃圾运到了小区外面的公共垃圾桶里。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露天焚烧杂草、落叶、秸秆、垃圾是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而且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9月20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严禁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 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吴女士焚烧的是一些树叶、木条等无害物质又属个人行为,因此依法进行五十元处罚处理。 此外,记者了解到,随意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此类现象,综合执法部门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进一步了解随意焚烧垃圾的危害,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并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对擅自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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