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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张身率) 11月13日,奎文区发改局发布《奎文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市民如有意见或建业,可于12月3日之前反馈给奎文区发改局价格科。 公告中表示,公办全额拨款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如下调整:省级师范类收费480元、省级一类收费430元、省级二类收费380元、省级三类收费330元,分别教调整前提高100元、130元、140元、130元。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及其他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在同类别幼儿园基础上可上浮35%。其中,享受财政生均经费补助的,应从收费标准中扣减生均经费补助数额。 幼儿园为提供便民服务,在家长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开办的超时托管班、半日制班、双休日班(含假期班)等,收费标准为:超时托管班(星期一至星期五17:30后)为每小时5元;半日制班,按全日制的60%收取;双休日班(含假期班),按照全日制班月收费标准折算到每天(按照每月20.83天计算)的标准和实际天数收取。 幼儿园应当按月、按季度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收取。幼儿在园天数按照法定工作日计算,幼儿入园后退(转)园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退(转)园当月计退,当月入园时间达到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及以下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实际入园天数收取,多退少补。 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2月3日前反馈潍坊市奎文区发改局价格科。通讯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4919号7号楼7306房间;联系电话:8232959;电子邮箱:kwqwjj@wf.shand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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