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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劣质节令食品
今年底我市奶类总产量力争达到1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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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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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我市奶类总产量力争达到18万吨



  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李楠)12月1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出台的《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奶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指出,我市到2020年年底,奶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奶牛平均单产7.8吨以上,奶类总产量力争达到18万吨。《意见》自2020年12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5日。
  根据《意见》,我市奶业发展到2025年,大型奶牛养殖场占比显著提高,奶牛平均单产8.8吨以上,奶类总产量力争达到80万吨;100头以上奶牛规模养殖比重85%以上,奶牛粪污综合利用率85%以上;建成全国优质奶源基地、高端乳制品加工基地和奶产品物流供应基地,奶业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建设优质奶源基地,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引导支持规模奶牛养殖场或养殖大户与奶农散户对接合作,提高奶业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乳制品品牌竞争力,深化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将我市建成高端乳制品集中生产地。优化科技支撑和服务,加强良种繁育及推广,构建高产奶牛核心群。强化全链条质量管控,建立健全养殖、加工、流通等全过程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乳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意见》指出,我市将加大市级财政对奶业发展的扶持。2021年—2023年期间,对新建或改扩建单场饲养规模1000头(含1000头)—6000头的奶牛养殖场(户),每购进1头奶牛,市级财政一次性补贴800元;6000头以上(含6000头)的,每购进1头奶牛,市级财政一次性补贴1000元。每个奶牛养殖场补贴总头数不超过养殖场最大设计规模。对新建单场饲养规模6000头以上(含6000头)奶牛养殖场的镇(街道),市级财政按每万头每年50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贴6年,每年具体按比例折算。对新建单场饲养规模6000头以上(含6000头)奶牛养殖场的镇(街道),市级财政按每万头30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四通一平”补助,具体按比例折算。
  《意见》还提出,我市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服务。合理安排奶畜养殖用地,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使用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0%,并按规定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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