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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车辆和驾驶人 ◎快递、外卖车辆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夜间驾驶车辆应当穿戴反光服饰。
◎卫生健康部门应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信息。 道路通行条件 ◎非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上,机动车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应当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临时停车区域,供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临时停车。 道路通行规定 ◎具有动力装置驱动的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不得上道路行驶。
◎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交通事故处理 ◎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受伤人员。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可以对造成的财产损失先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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