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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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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两项城镇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



  本报综合消息 12月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地方标准的有关情况。山东发布《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两项地方标准,是山东残疾人托养服务系列地方标准中的首批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两项标准是分别针对居家和日间照料制定的两项具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是对托养国家标准的具体细化,标准对象主要是“处于16周岁—59周岁的智力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专业机构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居家托养服务两大服务方式;规定了两类服务组织的通用要求;明确了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配置要求;明确了政策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照护服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运动功能训练、家庭和社区生活支持等主要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及要求。
  《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适用于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残疾人的条件;重点从基本要求、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服务环境要求、管理要求五个维度对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围绕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三类人员,从从业要求、仪表与行为、人员配备、技能要求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生活照料和护理、膳食服务、康复训练、心理支持、文体娱乐等五大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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