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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12月16日,对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配置中小学专职校医的建议”,教育部网站做出答复。 配齐配强校医对于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师生健康非常重要。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设立校医务室或卫生室,配备合格的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下一步将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加快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研制《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切实完善工作条件和保障,从源头上解决学校医疗卫生条件不过关、专业医疗卫生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加强校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卫生保健机构改革创新,强化对校医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探索完善体现校医特点和岗位要求的方式方法。 进一步加强校医培训。要求各地积极落实培训要求,提高在岗人员对健康教育教学的工作胜任力,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医队伍。 推动健全校医保障机制。进一步研究明确校医岗位和人才需求,加快制定校医职称晋升考核标准和办法,进一步研究完善校医职称晋升机制,指导各地中小学落实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保障校医待遇。 积极开展试点研究。探索校医定向委培招生培养工作、全科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医疗机构派驻、政府购买校医服务等多种渠道和策略,以解决专业校医配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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