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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社会公平纳税环境 防范虚开涉税违法行为 |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走逃(失联)纳税人公示(第一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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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开展税务检查,以下纳税人经查证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且已被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走逃(失联)。为营造社会公平纳税环境,普及虚开发票后果及危害性,提醒广大纳税人提高防范高风险人员和虚开涉税违法行为的意识,现将潍坊市第一批次走逃(失联)纳税人予以统一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走逃(失联)纳税人名单公示(第一批次) 序号 企业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走逃(失联)公示原因 所属县市区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码 财务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 办税人员及身份证号码 投资方及身份证号码 1 青州市晋保煤炭有限公司 91370781MA3FEC3JX0 MA3FEC3JX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青州市 李红亮132423********1615 刘 罡130624********0212 谭 海142123********1553 谭 海142123********1553,刘泉江130634********3310 2 青州浩盈盛商贸有限公司 91370781MA3FCW4D0T MA3FCW4D0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青州市 赵乐乐130625********3414 关瑛琪370781********6527 刘泉江130634********3310 张太生142123********2037,史同申130634********3335 3 潍坊麦纶建材有限公司 91370783MA3NUQDR1K MA3NUQDR1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寿光市 郭智盼371526********2419 魏元俊622921********0958 郭智盼371526********2419 郭智盼371526********2419 4 寿光市顺承煤炭有限公司 91370783MA3MN8Y49A MA3MN8Y49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寿光市 王瑞福370702********5132 王中全370702********5113 张 金130634********003X 王瑞福370702********5132 5 寿光宝罗新能源有限公司 91370783MA3N16267Q MA3N16267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寿光市 桑建明370783********0618 丁 斌370702********1033 徐树三370723********1932 桑建明370783********0618 6 寿光昭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70783MA3NR6971Q MA3NR6971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寿光市 王可缠620522********2928 刘 丹232324********0926 刘 丹232324********0926 王可缠620522********2928 7 潍坊凯盈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91370783MA3CJ41E9W MA3CJ41E9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寿光市 金玉杰131025********3058 龙佳容511023********5529 夏菲菲370783********0240 金玉杰131025********3058 8 寿光通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91370783MA3M2XHL3B MA3M2XHL3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寿光市 于艳秋372826********1522 刘 祥370783********6331 李 爽370783********7025 王志斌370783********5577 9 寿光市同奥能源有限公司 91370783MA3EM6CG98 MA3EM6CG9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寿光市 杨文浩370783********5971 马连玲370782********0528 杨文浩370783********5971 杨红水320722********3344,李 晨370403********451X 10 寿光市义平能源有限公司 91370783MA3EN6H808 MA3EN6H80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寿光市 方洪礼370723********4792 谢贵秀370723********3766 尹廷宝370783********4978 孙义平510822********4175 11 潍坊衡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1370705MA3EJHARXD MA3EJHARX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奎文区 杜 闯370702********5418 刘云松370783********377X 康丽娜410821********0127 管光文370703********4111,杜 闯370702********5418 12 潍坊匠轩商贸有限公司 91370705MA3DF04796 MA3DF0479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奎文区 张元利370406********3616 李永玉372901********3495 刘燕燕370983********372X 张元利370406********3616 13 潍坊婷贻贸易有限公司 91370705MA3FDH0H2L MA3FDH0H2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奎文区 冯婷婷120103********4828 孙娜娜371521********3426 谢素军430481********4559 冯婷婷120103********4828,王 宇1201014********1519 14 潍坊鑫庭贸易有限公司 91370705MA3FDDT747 MA3FDDT74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奎文区 王 宇120101********1519 孙娜娜371521********3426 谢素军430481********4559 冯婷婷120103********4828,王 宇1201014********1519 15 潍坊金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1370705MA3D4L1R07 MA3D4L1R0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奎文区 唐秀飞370782********5814 武丰照410482********7771 武丰照410482********7771 唐秀飞370782********5814 一、该批次纳税人涉嫌虚开的主要违法形式 1.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公司,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给他人注册公司,在没有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进行虚开发票; 2.自己注册公司后不办理变更手续直接转卖给他人使用,形成没有实际业务的虚开发票公司; 3.自己注册公司,没有实际业务,进行虚开发票; 4.代理记账公司及有关人员与虚开发票公司和人员勾结,编造虚假业务,进行虚开发票。 二、虚开发票风险相关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虚开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1993〕第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具体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大类,因此虚开既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骗取出口退税、虚抵进项税款等行为,也包括虚开普通发票以虚列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等行为。 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文件,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虚开发票会带来什么后果? 答: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1993〕第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1993〕第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修订)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零五条明确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虚开普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上述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纳税人对本批次走逃(失联公示)有异议如何进行反馈? 答:本批次走逃(失联)公示的纳税人,若有异议,请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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