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职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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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 这些服务政策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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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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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 这些服务政策要了解



  为帮助流动人员、自由职业高校毕业生等了解和办理人事档案等问题,12月23日,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科长朱华,就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转递规定,自由职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以及代理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医疗费报销额度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潍报全媒体记者 陈静静
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包含八类
  据悉,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的是集中统一,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分级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承担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市场监管、民政、司法等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县市区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承担在本级市场监管、民政、司法等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个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范围主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有哪些规定呢?
  据介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机构的同级或属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接收管理。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2
 自由职业高校毕业生档案严禁个人自带转递
  每一个毕业生都有专属的学籍档案,高校毕业生离校时,转档是必须面对的问题。
  朱华提醒,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毕业生自主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管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档案转递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另外,考上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的毕业生,其档案会转到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保管;在民营企业上班,档案可以转到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国留学或计划考取研究生的,档案将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3
 代理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明年有变化
  在代理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职工,在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10日前,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1寸彩色照片一张,到人事代理科前台办理。根据国家社保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规定,严禁以个人身份事后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朱华特别提醒,请注意核实个人社保缴费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需要继续缴纳社保费。
  根据现行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每年缴纳9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自2021年起医疗年度改为每年的1月—12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调整为1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针对代理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接问题,朱华介绍,按照现行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般居民,从业后仍然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其在本市范围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按照5比1的比例折抵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加,不能享受双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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