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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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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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公益性公墓又添一处
依托昌乐县宝山纪念园建设,可满足城区居民20年安葬需求



  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为满足中心城区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殡葬服务,我市按照节约土地、整合资源、保护环境、提升服务的原则,采取市县联建方式,依托昌乐县宝山纪念园建设市级公益性公墓。12月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是我市深化殡葬改革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是深得城区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开会研究、反复选址论证,根据公墓建设选址要求,选择了位于昌乐县五图街道老官李村西坡的宝山纪念园(宝通街与昌乐寿阳山路西南方向2.5公里处),距离潍坊城区27.8公里。宝山纪念园西南角正门牌坊以西、西侧环园上山路以东、南侧环园路以北成方连片区域约10000个卧碑式墓穴、三排壁葬格位为市级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区域。
  “此外,公益性公墓配套了多种葬式葬法。”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说,本着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积极整合资源,节约土地、减少成本,规划建设卧碑区、树葬区、壁葬区、水葬区等多种葬式葬法。全部建成投用后,除满足昌乐县城区4个街道和首阳山经济开发区居民需求外,可满足我市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居民20年的安葬需求。城区行政区划内户籍居民去世人员,丧属可凭户籍证明、死亡证或火化证明,自愿到公墓办理相关手续,凭安放证安排入葬。
  为维持公墓正常运转,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公益惠民、保本微利、维持运转、加强管理、提高服务”的原则,区分不同位置、建成时间、建设成本等,由当地价格事务中心核定价格,依法依规收取墓位费、墓碑雕刻费、管理维护费以及骨灰寄存费、骨灰墙安放费等费用,在显著位置公示。其中,城区范围内的弃婴、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无名尸、遗体捐献者可免费安葬。
  截至目前,我市圆满完成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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