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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事实孤儿”不能“发钱了事”
做好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
将平原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潍坊天气预报
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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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要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特别是大中城市要提前安排,充分准备,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
  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管理服务,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地方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做好就地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做好对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
  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
  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积极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落细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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