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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句“草包支书”被跨市行拘任女士遭遇引发关注,毕节公安通报:撤销处罚决定涉事民警停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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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贵阳市的任女士反映,她因不满社区支书刘某在小区业主群的回应,而骂了对方是“草包支书”。随后,刘某报警,任某被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民警用手铐铐到了毕节市,并被行拘3日。1月26日晚,毕节公安发布通报,依法撤销七星关分局对任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涉事民警与派出所所长停职接受调查。 事件回顾 业主群里说了句“草包支书”,女子被行拘三天 “那句话,我是在2020年9月7日发的,因为那个物业蛮横又霸道,还什么事情都不做。当时,那个物业的试用期马上就要到了,我们就要求开一个业主大会,大家表决一下决定物业的去留,然后,业委会就没通过业主大会,直接跟物业签正式合同了,所以,那几天,群里的人都十分气愤。”任女士说,随后,她和业主们向社区支书反映了这个情况,“我说,你作为一个社区的支书,这个事情,你应该出来主持一下公道。” “她说,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当时我十分气愤,就把她的发言截图到了另外一个群里,那个群里没有她,我就说了一句‘看这个草包支书怎么说的’。”任女士说,2020年9月中旬和11月3日,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民警先后两次打电话传唤她到毕节去,但她认为使用电话传唤不符合公安机关异地传唤的规定。因而她要求对方先跟其所在的辖区派出所联系。2020年11月3日下午,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的4名便衣民警前往她在贵阳市的家中,将其带回拘留。 根据任女士提供的一份《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20年11月4日,任女士因于2020年9月7日19时15分许,在“兰苑花园维权群”里发送“看这个草包支书是怎么说的”信息公然侮辱刘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被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决定行政拘留三日。
双方观点 被拘者认为十分冤枉,涉事支书只想要个道歉 任女士认为,自己被行拘的三天十分冤枉,因为在此次事件中,她并没有对刘某进行侮辱、辱骂的意向;退一步讲,即便是侮辱了,该案也应该是自诉案件,应该由被侮辱人到法院起诉,而非警方直接异地抓人,任女士还质疑,刘某的丈夫是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的一位警察,在此案中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回避。 对于任女士反映的问题,洪山街道兰苑花园社区支书刘某介绍,她报警只是想把任某请过来,当面把事情说清楚,但派出所多次传唤任某,对方都不来,所以她便对警察说“按照法律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之后就没有过问。后来,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任某被行政拘留了三天,“我原本只是想让任某给我道个歉,我是一个公民,我又是一个工作者,我们怎么做,都是按规按矩地做,如果有哪里做得不对,则以上级部门调查核实的为准。” 至于任女士的质疑,刘某的丈夫身为人民警察,是否在该案中按照要求进行了回避?刘某说,丈夫虽然在公安局工作,但她回家从来都不会跟丈夫说自己在工作上的事情,丈夫也并不清楚自己报警的事情。 最新进展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涉事民警及所长停职 后来,任女士在2020年12月11日通过“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七星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公安分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任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任女士称,经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小区业委会乱作为情况属实,“我被拘留了之后,我通过我们贵州省内的书记省长直通交流台反映了这个情况,毕节政府也组织相关部门在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业委会有大约40万元的资金被挪用了,其中有八九万元是公共收益的一部分,他们没经过合法程序,在我们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拿来给他们(业委会成员)发补贴了,业委会还拒绝配合,那些钱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在2020年12月14日,任女士向毕节公安提出了行政复议,在2021年1月26日晚,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 近日,《贵州女子微信群骂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警方跨市铐走行拘》的文章在网上引发关注,我局迅速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1月4日,七星关分局对任某作出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任某于2020年12月14日向公安提起行政复议。 经复议查明:任某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为存在,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受案后多次通知任某到派出所配合处理,任某拒绝配合,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遂进行异地传唤,经审查,该传唤程序违法,依法撤销七星关分局对任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七星关分局依法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案件涉及的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文中提及支书刘某,其前夫赵某系七星关分局民警,刘某与赵某已于2014年7月10日离婚。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若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纪委发文 一句“草包”被行拘,权力不容滥用 1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评价此事,内容如下: 此前,“草包支书”事件持续引发网络热议。面对任女士所提“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质疑,社区支书刘某用“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予以回应,草率且不负责任,而群众一句“草包支书”则直接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情绪。“草包”一词可能略显过激,但无论如何不能以一句骂声、吐槽就报警抓人,社区支书的做法体现的是敷衍应付的工作方式和盛气凌人的蛮横作风。 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公安机关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作出处罚,即“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然而,能否将“微信群聊中称‘草包支书’”定义为公然侮辱,在这一关键问题上,毕节警方显然欠缺妥善考量,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直接关系到后续跨市抓人、拘留等行为。在26日毕节警方发布的通报中称,涉事派出所采取的异地传唤程序经审查被认定为违法。值得注意的是,支书刘某的前夫赵某系毕节市七星关分局民警。这里面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纪违法问题,也需要深入调查。不论调查结果如何,身为执法部门,就应该带头守法、秉公执法,决不能在调查处理中掺杂个人私情,更不能因滥用权力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从近期大连的“王主任”到济源“掌掴书记”,再到如今毕节“草包支书”,每一个事件都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这同时提醒着广大党员干部,用权莫任性,“官威”耍不得。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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