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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报全媒体记者 宋树云 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五支队青州大队接指挥中心报警,青银高速济南方向184公里处发生一起轿车撞护栏的事故。 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同时联系路政巡逻人员在事故现场做好安全防护,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对当事人马某进行询问时,闻到其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马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便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检测、讯问。 经讯问,马某是昌邑人,今年40岁。当天下午5时许,他在昌邑与朋友聚会吃饭,席间喝了两杯白酒。晚上稍作休息后便驱车上了高速,打算去济南,结果在青州段发生事故,所幸没有受伤。经抽血检测,马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92.19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青州大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根据规定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目前此案件已提起诉讼。 民警提醒,饮酒后会引起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易疲劳等,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春节将近,驾驶员们应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绝酒驾,平安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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