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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陈静静)近日,奎文区一家企业因未将进口产品交易信息录入“山东冷链”系统,被奎文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企业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将产品信息录入“山东冷链”系统并进行流转。 目前,奎文区市场监管局正在结合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对于存在“八不”行为,即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的相关单位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奎文区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冷链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切实承担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企业主体责任,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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