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城事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脱贫攻坚答卷

第03版
脱贫攻坚答卷
 
标题导航
大型电子显示屏设置不超五年
这些“奇葩”汤圆您吃过吗
我市发布“十三五”卫生健康工作成绩单
全市元宵节期间线上线下活动不断
2021年02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潍坊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出台,3月1日起生效
大型电子显示屏设置不超五年



  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2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潍坊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制定出台,将于3月1日起正式生效,我市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将有法可依。
  近年来,我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数量、种类、规模呈快速发展态势,这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布局不合理、设置不规范、老旧广告招牌缺乏维护等问题,亟需规范管理。为适应我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针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问题,《办法》中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行户外广告和招牌实行信息化服务管理,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办法》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要遵循科学规划、分区控制、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与建(构)筑物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相融合。规定市县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专项规划,并要求配套编制设置详细规划方案,作为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要依据。
  明确了设置标准:数量上一店一招、风格上和谐统一、多单位楼宇统一规划,强调安全优先。申明了禁设情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影响市政、消防设施使用,妨碍生产生活、影响城镇容貌,在机关、文保单位、风景名胜区或政府禁止区域设置。规定禁止设置屋顶广告、窗户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大型高立柱广告、桥体广告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明确了设置期限:大型电子显示屏设置期限不超过五年,其他大型户外广告不超过三年,期满不再延续的自行拆除。
  为彰显城市个性和历史文化特色,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和商业街区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可以突出功能定位,体现历史文化和商业特色。鼓励招牌根据宣传特点和周边风貌,使用符合规范的中外文。规定国际、国内统一品牌的连锁店、专卖店、经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店及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招牌设置,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其规格和位置。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由于长期暴露在外,风吹雨打,极易生锈、腐蚀、脱落,若不定期检查维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办法》明确了设置人的管理维护主体责任,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违反设置要求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接下来,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协调机制,协同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有关工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将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制订科学详细、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以考核为抓手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规范化、精品化管理。
  我市还将配套出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相关规范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制定符合自身特色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方案,提升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同时,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排查及整改工作,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我市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安全、有序、可控。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公告热线:0536-819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