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
从源头纠正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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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排名、分数、升学率,这些曾套着中小学校的“紧箍咒”,如今要“松一松”了。教育部3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 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评价指南要求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等。针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明确提出要严控考试的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等。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的考查要点;针对教师职业倦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的考查要点。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少数学生理想信念缺失问题,提出“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志向”的考查要点;针对学生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提出“有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有信息收集整合、综合分析运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的考查要点。 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至5年一轮 评价指南提出,要优化评价方式,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如:提出“县域内学校办学质量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县域内学校间办学质量差异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的考查要点。 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如:提出“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有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等科学兴趣特长”的考查要点。 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引导学生、学校和县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和即时改进的同时,构建主体多元、统整优化、责任明晰、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如,提出“师生、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县域内义务教育质量的满意度”“师生、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满意度”的考查要点。 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建立县域、学校、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评价指南还对评价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对学校、县域的评价要实现全覆盖,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3年至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评价指南还特别强调,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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