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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退休年龄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我市在退休年龄方面执行哪些政策呢?3月29日,记者邀请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王明亮解读退休年龄相关政策。
□潍报全媒体记者 陈静静 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身份确定 王明亮表示,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相关政策,经历了由“职工身份”向“退休时所在岗位”转变的发展历程。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职工的岗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在“管理岗”和“工人岗”之间流动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要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另外,女职工内退期间,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期间,根据本人申请,可视为工人岗位工作的时间。 另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怎样执行?王明亮说,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女性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统一为55周岁,男性与企业职工一样都是60周岁。 其中,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在企业工作的经历不同,退休年龄也有差异: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退休前进入企业工作的女职工,在企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即50周岁退休;不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执行,即55周岁退休。
提前退休年龄并不是强制退休年龄 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 据王明亮介绍,除了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外,按照现行的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提前退休的情况也不少,常见的提前退休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退等。 这两种提前退休的情况,目前有相关政策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男职工年龄为55周岁,女职工为45周岁;因病提前退休的,男职工需满50周岁,女职工需满45周岁。 “这里的提前退休年龄不是强制退休年龄,而是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最低年龄。如果劳动者有就业的意愿和能力,可以继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王明亮表示。
“延迟退休”来了,我省早有相关政策 日前,国家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备受市民关注的“延迟退休”真的来了。 王明亮介绍,其实关于企业职工延长退休年龄,国家和我省早有相关政策。2010年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种延长缴费年限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延迟了退休年龄。 另外,2019年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中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达到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延迟退休。经批准延退的高级专家,延退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可延迟到65周岁。 目前,面向全体企业职工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国家人社部正在研究,尚未正式出台,但基本原则已确定,那就是“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关于对这一原则的把握,国家人社部劳科院院长金维刚日前作了解读。 “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是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采取的有效措施,相信国家在推进延迟退休改革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我们应该理解政策、支持改革。”王明亮说。 延迟退休 实施原则 小步调整:简单理解就是延迟退休不会“一步到位”,而是采取渐进式改革,每年延迟几个月或每几个月延迟1个月,退休年龄会往后慢慢推,会留足过渡期和适应期,不会出现一下子晚退休几年的情况。 弹性实施:延迟退休不会搞“一刀切”,不是规定每个人必须达到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而是要体现一定的弹性,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选择提前退休的具体时间,充分体现改革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分类推进:延迟退休不是“齐步走”,而是要与现行退休政策平稳衔接。也就是说,实施延迟退休改革将区分不同群体、不同性别,采取适当的节奏,稳步推进,确保政策调整前后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统筹兼顾:延迟退休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很多,需要统筹谋划,不能“单兵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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