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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规定,从多个方面保障中小学生有充分睡眠
校外机构培训结束不得晚于20:30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4月2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中小学生必要睡眠时间,并为此对作业、校外培训、游戏等管理作出规定。
  要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要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要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
  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要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要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个“重要时间”
1
必要睡眠时间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2
学校作息时间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
3
晚上就寝时间
  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相关新闻
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防火墙”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教育部2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为建立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明确标准要求,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
  教育部教材局局长田慧生介绍,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地方和学校在课外读物进校园中的管理职责及其管理边界,将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权赋予学校,将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责任压实到学校。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列出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
  田慧生介绍,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主体和可选择的推荐目录范围,确定了推荐的“初选—审议—确认—备案”程序,明确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受捐赠读物也要加强审核把关。同时,为防出现因噎废食倾向,还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倡导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积极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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