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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期,国家卫健委新发布2021年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在多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存在黄疸、热性惊厥、癫痫、先天性心脏病等特殊健康状态的儿童如何进行疫苗接种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说明。 《说明》提出,以下常见疾病不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单纯性热性惊厥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病情稳定的脑疾病、肝脏疾病;病情稳定的常见先天性疾病,如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等;病情稳定的先天性感染,如先天性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等;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况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存在安全风险,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 新版《说明》还明确了特殊儿童的疫苗接种原则。 对于胎龄小于37周的早产儿、出生体重小于2500g的低出生体重儿,如果医学评估稳定并且处于持续恢复状态,没有需要持续治疗的严重感染、代谢性疾病、急性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经和呼吸道疾病,按照出生后实际月龄接种疫苗。 通常说的“过敏性体质”不是疫苗接种禁忌。对已知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因接种疫苗发生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禁忌继续接种同种疫苗。 免疫功能异常患儿原则上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补体缺陷患者除外),但是可以接种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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