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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4月19日,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信访举报件共65件(来电58件、来信7件,其中1件涉及2个县市区),共涉及15个县市区和1个市直部门:坊子区8件、青州市8件、昌乐县8件、高密市7件、临朐县7件、昌邑市6件、安丘市5件、诸城市4件、潍城区3件、高新区3件、峡山区2件、奎文区1件、寒亭区1件、寿光市1件、经济区1件、市生态环境局1件。 涉及环境问题76个:大气污染问题33个(异味11件,粉尘10件,其他12件),固废污染问题15个(建筑垃圾5件,生活垃圾3件,其他7件),噪声污染问题11个,水污染问题7个,生态污染问题3个,土壤污染问题1件,其他污染问题6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时限及要求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查处。同时,安排4个督导组对所有交办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另悉,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六批信访件共计67件。截至4月18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67件中属实56件,不属实11件。(详情见潍坊融媒客户端“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潍坊”专栏) 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电话专线:8095010; 举报信箱: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0080号邮政信箱;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进驻期间每天8时至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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