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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4月21日,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四批信访举报件共93件(来电75件、来信18件,其中1件涉及2个县市区),共涉及16个县市区和1个市直部门:安丘市14件、青州市12件、诸城市11件、坊子区10件、昌邑市7件、寒亭区6件、潍城区5件、寿光市5件、高密市5件、高新区4件、奎文区3件、昌乐县3件、临朐县2件、滨海区2件、峡山区2件、经济区2件、市城管局1件。 涉及环境问题141个:大气污染问题60个(异味30件,粉尘16件,油烟4件,其他10件),水污染问题28个,固废污染问题18个(生活垃圾3件,建筑垃圾2件,其他13件),噪声污染问题16个,生态污染问题5个,其他污染问题14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时限及要求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查处。同时,安排4个督导组对所有交办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另悉,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八批信访件共计87件。截至4月20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87件中属实70件,不属实17件。(详情见潍坊融媒客户端“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潍坊”专栏)。 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电话专线:8095010; 举报信箱: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0080号邮政信箱;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进驻期间每天8时至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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