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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报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 4月17日,本报报道了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业务下放至九区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去年我省出台《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具体的申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今年我省又根据《民法典》相关要求,对其中有关业主表决事项及表决规则进行了修订,不少市民还不了解,记者对此进行归纳总结。 根据去年我省出台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计划使用、一般使用和应急使用。计划使用是指采取一次投票集中表决多个计划维修项目的使用方式;一般使用是指采取传统方法一次投票表决一个维修项目的使用方式;应急使用是指采取应急程序事前不用表决、事后公示的使用方式。 维修资金的计划使用,主要适用于可以提前预见的,以延长物业使用寿命为主要目的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可以一次表决不超过连续两年的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适用于涉及全体或部分业主的,临时发生并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存在如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电梯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需立即维修的;消防设施存在严重故障需立即维修的;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玻璃幕墙炸裂;排水管道严重堵塞或爆裂;地下车库雨水倒灌;其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等情形的,可以启动应急维修程序。 根据今年1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调整《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业主表决事项及表决规则的通知规定:计划使用和一般使用时,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视为表决通过。 涉及全体业主的维修项目和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维修项目,从公共账户列支,公共账户资金不足的,由全体业主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涉及部分业主的维修项目,从房屋账户列支,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出现应急使用情况,需从房屋账户列支而房屋账户资金不足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先从公共账户中调剂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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