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郭超)日前,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和《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撤销了昌邑流青园森林公园景区(2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近年来,昌邑流青园森林公园景区(2A级)因洪涝原因设施受损,已达不到2A级旅游景区标准,昌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撤销景区质量等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