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贾小刚嗜酒如命,家藏超880瓶茅台 |
他要么在喝酒 要么在醒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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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的关键时刻,4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原副厅长、青海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贾小刚案详情。记者注意到,这名北大毕业的正厅级干部被指嗜酒如命,有时候甚至一天喝三场,仅落马后查出的茅台酒就超过880瓶。 嗜酒如命 到青海任职一年多,几乎每天都在喝酒 贾小刚出生于1967年1月,河南安阳人,相继毕业于河南大学、北京大学,1994年7月进入最高检,工作二十余年。2007年10月,贾小刚升任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2019年1月晋升一级高级检察官,当年3月“空降”青海,出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视频专题片《嗜酒如命 以案谋私》披露,贾小刚在最高检工作期间,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颇有造诣,甚至成为该领域专家型人物。但到了青海后,逐渐放松了要求,仅一年多后的2020年7月,他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11月被双开。 通报称,贾小刚除了存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搞权色交易,索要和收受他人钱物等问题,还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专题片披露,贾小刚嗜酒如命,“特别爱喝酱香酒,又特别爱喝茅台酒。”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干部何向鑫说:“我们搜查时,发现的茅台酒就超过880瓶,140余箱。”他的藏酒中包括比较多的年份酒、生肖酒,价格也高于市场价。 原来,贾小刚到青海任职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几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是每天必喝,周六周日有时喝两场,甚至喝三场。他每天上班,心思大多数都在想怎么约晚上的酒场。专题片称,贾小刚要么在喝酒,要么在醒酒,要么就是在喝酒的路上。
生活奢靡 享受“管家式”服务,商人朋友为其付费 报道称,贾小刚到青海工作,带来的不是工作团队,而是生活团队。这个“生活团队”就是贾小刚将河南老家村里的亲戚带到青海,目的就是把他伺候好、照顾好,相关费用都由贾小刚的商人朋友们支付,享受所谓的“管家式”服务。 嗜酒如命的同时,贾小刚生活奢靡,其“管家”常永波负责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其生活,每天出门皮鞋都要擦得一尘不染。“随着他客人越来越多,后来就把我忙得不得了。因为他的朋友有时候喝多了我得负责送,喝多了也不知道送到哪,送完回来晚了就是一顿臭骂,轻则是骂,重则是抬脚就踹,有时候离得近抬手就是打。”常永波说。 对于单位安排的周转房,贾小刚不愿意入住,而是由商人出资,在西宁市海湖新区的高档小区租下两套住房,一套用作他的住宅,另一套用作他的“食堂”。 这个所谓的“食堂”颇为神秘,贾小刚自称“10号楼”。外地的某些商人、朋友找他办事,请客吃饭都在“10号楼”,也包括跟某些女商人发生性关系来进行权色交易。
乱讲义气 过问案件视为家常便饭,朋友让问就问 不仅沾有烟酒气、奢靡之气,还乱讲江湖义气。贾小刚将过问案件视为家常便饭,朋友让问,抄起电话就打;朋友的朋友,不认识的人一问也打。“现在想起来,真的是说祸国殃民感觉不为过。检察事业,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司法干部的公正形象,完全因为我的行为都给毁坏了。”贾小刚落马后如是忏悔。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干部杨铭泽认为,弄醉贾小刚的不是酒精,而是他的权力。一步一步权力逐渐变大,使他的私欲也逐渐跟着变大,在这个时候他忘了初心,忘了使命。 4月15日,贾小刚涉嫌受贿案在西宁中院一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检方指控,他于2015年至2020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当天,西宁中院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各单位,并协调安排青海省检察院、省财政厅、东川监狱等单位超过260人旁听。庭审结束时,贾小刚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而等待他的,将是国法的严惩。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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