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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刘彬)“散乱污”企业对环境的危害不可小觑。要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必须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力度。近段时间,为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果,做好“散乱污”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钢经济发展区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整治的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对“散乱污”企业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分类整治,明确企业责任主体。通过走访入户,大力宣传整治“散乱污”企业的重大意义,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为严厉打击“小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行为,针对摸排的情况,新钢经济发展区安监环保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依法按时取缔。为避免“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新增“散乱污”企业,持续加强辖区“小散乱污”企业监管力度,工作人员做好每天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小散乱污”治理工作无遗漏,无反复。 “在‘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上,我们严格按照‘两断三清一拆’的具体要求和时限节点,采取强有力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管理。”据新钢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副主任赵玉滨说,对于“散乱污”企业治理,新钢经济发展区出实招、下重拳,严格自查自纠,深入全面排查整改,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保持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解决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只是第一步,后续的持续提升才能“治标又治本”。据赵玉滨介绍,新钢经济发展区下一步将强化属地管理力度,联合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开展卓有成效的巡查,并做好法律宣传,坚决查处偷排、乱排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进一步开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推动区域生态环境逐步提升。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新钢经济发展区不但注重过程,更注重结果,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将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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