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城事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特别报道
 
标题导航
蔬菜价格假期“逆时上涨”
大风雷雨登场出行防风防雨
高新区这块区域烧纸祭祀当心挨罚
2021年05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新区这块区域烧纸祭祀当心挨罚



  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宋树云)为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还广大市民一个文明、安全、清新的环境,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高新区指定区域自4月30日起禁止烧纸祭祀。
  记者了解到,具体区域为:北海路以东,青银高速以南,高二路以西,穆响路、东方路以北区域。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做好文明安全祭祀工作,杜绝烧纸、焚烧纸制冥品等祭祀行为,提倡以鲜花祭祀、家庭追思会、网络祭奠等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寄托哀思、缅怀亲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违反本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予以制止,对不听劝告的,执法部门依法给予下列处罚:对在主城区内露天烧纸、焚烧纸制冥品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因烧纸祭祀等行为,过失引起火灾的,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失火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主城区内露天烧纸、焚烧纸制冥品等,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公告热线:0536-819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