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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聚焦企业普遍反映的“招工难、缺人才”等共性问题,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摸清企业缺工情况,近日制定实施《关于做好企业人才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10条措施》,为全市企业人才用工提供个性化、精准式服务保障。 持续“输血”,四项举措推动企业招工用工 开展“双百招聘”活动。集中利用100天时间,发动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场次以上企业用工招聘会,帮助至少3000家次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问题。 实施“百家机构助企用工”行动。组织全市100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1000家次以上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用工服务。 深入拓展跨地区劳务协作。加快推进我市与重庆市开州区、云南省德宏州、贵州省毕节市、陕西省安康市、榆林市等地区的劳务协作工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动态发布企业招聘用工信息,组织开展驻点招工、定点招工,更大规模引进优质劳动力资源来潍就业。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企业人才用工的主渠道作用。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政、税收、金融、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培育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功能,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为全市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服务。 精准“配型”,三项服务助力企业靶向引才 开展“多会合一”院校揽才系列活动。围绕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和重点企业人才需求,组织企业到驻潍高校集中开展就业招聘会、创业招商会、政策宣讲会等“多会合一”进校园活动不少于20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000家次。提升“才聚鸢都”品牌影响力。根据不同行业、企业对“高精尖缺”人才和本科以上毕业生需求情况,赴省内外高校开展定向引才活动不少于50场次,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3600人以上。 推进“云上招聘”扩容增效。加快“潍坊全球引才平台(人才热力图)”建设,通过服务企业专员和“潍企通”摸清企业人才需求,以“专属”“精准”与“共享”为理念,利用平台对全市企业人才需求和人才流向等方面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制定精准引才岗位信息,帮助企业和求职者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用工难”与“求职难”问题。 实施“星期日工程师”等帮扶行动。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利用星期天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国家和所在单位技术、经济利益的前提下,为各类小微企业提供各种无偿或有偿服务。引导同类企业之间共享技工,开展技工余缺调剂合作,加强共享技工人才指导服务,及时汇集发布供需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
主动“造血”,三项措施提升企业用工质量 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行动。针对城乡“三后生”(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和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年内开展6.6万人次以上的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素质和职业能力;开展2.5万人次以上创业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有效化解重点群体技术技能与企业岗位需求不匹配引发的求职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矛盾,为企业提供并储备合格用工资源。 强化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提升1.5万名以上企业职工的技能技术水平,开展3000名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做好“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等培训项目,加强高技能人才梯队建设。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帮助企业全面提升员工技能素质,稳定就业岗位。 推进技工院校学生进企业跟岗顶岗实习。积极联系市内外技工院校与本地企业对接,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搭建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对接机制,把技工院校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实践教学与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结合起来,提高实习人员与企业需求岗位匹配度。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发挥技工教育联盟作用,打造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链条培养的技工教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服务。
23条措施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11个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技能兴潍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五个方面,提出23条“硬核”措施,力争实现到202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0万人以上,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措施中要求加快产教融合型学徒制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各类院校积极承担教育培训任务,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到2025年,全市培养不少于1万名企业新型学徒职工。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通过实施现代学徒制等措施,培育1万名“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鼓励企业自主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等人才工作平台。对潍坊劳模、(金牌)工匠领衔创建的“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给予一次性3万元创新资金资助,充分发挥技能型劳模工匠人才作用。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到2023年在全市具备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开,实现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 同以往政策相比,23条措施中有不少创新突破,其中包括开展“鸢都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建设。用五年左右时间,依托技术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大中型企业和院校中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能大师,围绕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建设20所左右“鸢都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 设立“鸢都技能大奖”。申请设立“鸢都技能大奖”,在高技能领军人才中每两年选拔10人,市级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推荐评选“齐鲁技能大奖”、“中华技能大奖”。 选拔“潍坊市技术技能大师”。在科研院所、各类院校和企业教育教学、生产一线工作人员中,每两年选拔20名左右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潍坊市技术技能大师”,市级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推荐“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 加大重要赛事奖励力度。对市级一类竞赛前三名和市级二类竞赛第一名,授予“潍坊市技术能手”,同时晋升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对我市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培育我市选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省级集训基地、选手选送单位、技术指导专家团队,市级给予一定奖励。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目前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社会保险法》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规定如下:一、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三、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目前,失业保险金已实现互联网申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申领。 本版文/潍报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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