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银龄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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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写遗嘱 哪些亲属对于您的财产有继承权?
202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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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写遗嘱 哪些亲属对于您的财产有继承权?



  大家好,我是民正法务晓莲,最近接到很多叔叔阿姨的来电,纷纷咨询关于自己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亲属,有人问儿媳妇,女婿有没有继承权,有人问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人问侄子,外甥等。就上述问题跟大家一起来梳理学习一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先后顺序,丧偶儿媳、女婿是有条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孙子女,侄甥不是第一、第二法定继承人,但符合转继承,代位继承条件时,孙子女,侄甥成为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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