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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行动”开展俩月 一批钉子案迎刃而解
202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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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行动”开展俩月 一批钉子案迎刃而解



  今年4月份以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了“春雨行动”集中执行活动,将涉弱势群体、涉金融、涉黑涉恶、涉及腾房等执行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重点,共出动警力676人、警车185辆,拘传拘留167人,结案3159件,执行到位金额2.2亿余元,集中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隋炜凤
  长达六年的车祸案件执结
  青州法院近期执行了一起多年前的交通事故案件。
  2014年5月24日,初三学生蔡某江与蔡某辉同乘一辆摩托车发生事故。因没有现场报警,蔡某辉陷入昏迷,仅有蔡某江陈述,事故成因无法查清。
  2015年3月,蔡某辉父母提起诉讼。青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都未尽到监护责任,以5∶5认定双方事故责任,并判决蔡某江父母赔偿蔡某辉各项损失共计409857.05元。
  2016年7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但此时蔡某江及父母已搬离邵庄镇河庄村,家里只剩两位老人。经过执行干警多方查找,终于在今年3月查到蔡某江父母开办的银行账户并立即查封,多次做蔡某江父母的思想工作。
  经过执行干警入情入理的劝说,蔡某江父母表示愿意回来解决问题。考虑到两家矛盾较深,执行干警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经过多次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于4月30日达成一致,这起长达6年的案件得到执结。
  长期以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坚决打击逃避、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查封商铺让被执行人履约
  诸城市民齐某从诸城市某置业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置业公司一直没有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齐某后来得知,置业公司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短期内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此,齐某将置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购房协议无效。经过法官依法审理和调解无果后,2021年1月4日,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更好地保障齐某的合法权益,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置业公司的两套商铺。
  为了加快执行效率,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启动拍卖程序。被执行人置业公司权衡利弊,最终与申请人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于2021年4月份履行完毕,让齐某烦恼了五六年的纠纷至此了结。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完善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此外,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通过把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评估、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罪等,用尽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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