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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前高频医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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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前高频医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互联网+医保服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打造服务示范窗口,强化数据支撑,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十个方面全面提升医保惠民力度。
  《意见》提出,2022年年底前,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行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以人性化为导向、法治化为保障、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全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服务一体化。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鼓励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进驻政务服务综合大厅,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联办。探索在地市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一单结算,最多跑一次。《意见》还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国县区以上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更好办事环境和办事体验。
  为推动“互联网+”赋能医保服务,《意见》明确,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实现“掌上办”“网上办”。积极探索医保服务事项“视频办”。
  为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意见》要求,2021年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建立健全全国医疗费用电子票据库,实现与医保系统、医院端的对接。逐步实现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群众“保命钱”,《意见》指出强化医保基金全过程监管,完善法规,依法严厉打击诱导住院、虚开费用单据、过度诊疗等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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