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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意外过世,独生子女继承房产竟需表哥同意,这事你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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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的认知里“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似乎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需要其他亲戚同意,甚至无法继承父母全部财产的案例却比比皆是。 7年前,小王的父母因车祸不幸意外过世,留下小王和姥姥相依为命,而小王的姥姥也在小王大学毕业不久后因病过世。 1年前,25岁的小王和女友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是由于房子一直在父母名下,小王决定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小王却遇到了麻烦。工作人员表示,小王除了需要准备房产证、父母的死亡证明、户口本之外,还需要有公证处的公证书,否则无法证明小王是唯一的继承人,不能办理房产过户。 在房管局吃了“瘪”的小王,只好跑到公证处打算办理公证书,除了相关材料外,小王还特意带上了自己的独生子女证,可公证处在了解了小王的具体情况后表示,小王并不是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人,想要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全体继承人到场签字、确认。 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儿子,现在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离世,除了自己之外,父母的遗产居然还有其他继承人? 随后,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让小王非常惊讶。原来,所谓的其他继承人就是自己的表哥,也就是大姨的儿子,可自己大姨去世的比父母还早,之后表哥就和姨夫一起生活,与姥姥来往极少。 为了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小王也只好通过各种途径找到表哥,表哥一开始还答应得好好的,可当得知这套房子现在价值300万元,自己也有份,突然“翻脸”,表示除非小王给自己20万元,否则办理公证的事免谈。 为了能够顺利过户,早点结婚,小王在和表哥协商后给了表哥15万元,作为表哥配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的“补偿款”。 可能大家都有些疑惑,像这种“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凭什么能拥有小王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原因在于两个法律规定:转继承、代位继承。小王的母亲先于姥姥过世,那么小王母亲的遗产继承人就是小王和姥姥。姥姥继承的遗产份额再由姥姥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小王的大姨先于姥姥死亡,又只有表哥一个儿子,所以小王的表哥代位继承。最终,小王继承四分之三的房产份额,小王的表哥继承四分之一的份额。 民正遗嘱库提醒:办理遗嘱请选择专业的遗嘱订立机构。 喜讯:民正遗嘱库为年满七十岁的老党员每人赠送一个健康养生枕,凭身份证以及党员相关证明到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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