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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像一颗毒瘤,一旦遭遇,一不小心便会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让广大群众防范电信诈骗,请做好十个“不参与”。 1.不参与网络刷单(帮购物平台或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流水或信用度,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不使用银行卡、支付账户“刷流水”。 2.不参与出售、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四件套: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U盾)、对公账户(八件套:对公银行卡、U盾、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章、法人私章、对公开户许可证)。 3.不参与出售、出租、出借社交账户(微信、QQ、YY、抖音、微博账号等)。 4.不参与出售、出租、出借收款码(微信收款码、支付宝收款码、银行聚合收款码)及利用收款码进行套现等行为。 5.不参与入群引流服务(入群引流:以电话推荐、主动拉入等方式将他人拉入所谓“红包群”“投资群”“推股群”)。 6.不参与将陌生人拉入班级群、小区群、公司群等内部群聊。 7.不参与为境外人员提供多卡宝、GOIP等群呼设备。 8.不参与网络赌博、网络博彩及其宣传推广(网络赌博:利用网络进行下注或者参赌的行为,有“赌球”“21点”“押大小”等多种形式)。 9.不参与兼职微信扫码解封(微信解封:帮助被冻结的微信账号认证解封,流程为需要解封的人输入微信好友的电话号码,该好友在“微信团队——自助工具——解封/申诉辅助验证”认证帮助其账号解封)。 10.不参与网络非法跑分(跑分:用自己的收款码帮别人代收款,然后根据收款的金额来赚取一定的手续费)。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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