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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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出售汽油属违法!要拘留
202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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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出售汽油属违法!要拘留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树云
  近日,安丘市公安局连续破获两起非法储存、出售汽油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魏某某。两人均未经许可,私自储存汽油并对外出售,涉案数额较大。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魏某某已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运输、存储、销售汽油等危险物品,都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私自存储、贩卖具有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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