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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树云)49岁的平度男子窦某没有取得驾驶证,堂而皇之地驾驶机动三轮车上路,并且违法载人。核载2人的三轮车载了9人,有7名洗姜工人没有座位坐在车厢内,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昌邑交警大队石埠中队执勤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制止并依法对窦某进行了处罚。 8月1日下午,在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窦某要将一群洗姜工人带至附近的姜厂,他所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可以载人,但是数量有严格限制。 按照正常流程,窦某应让一名持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分多次将这群洗姜工人送至姜厂。然而,窦某为了省时间,独自驾车来到石埠经济发展区一村庄,一次性接上所有工人送往姜厂。该机动三轮车核载2人,可算上窦某该车实载9人。 下午5时许,窦某驾车沿308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该车的异常情况引起了昌邑交警大队石埠中队执勤民警的注意。原来,窦某让7名工人挤在三轮车的车厢内,他们有的握住车厢的边框保持身体平衡,有的坐在车厢内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看上去十分危险。民警将三轮车拦停后,检查发现该车明显属于违法载人,而且驾驶员窦某没有取得驾驶证。 民警告知了窦某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窦某因未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被合并罚款250元。同时,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坐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所有人员下车到安全地带等候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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