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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疫情重点地区来坊返坊漏管人员进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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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即日起在全区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举报内容 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坊子区后没有及时到社区(村)报备的情况。 2.奖励标准 举报近期疫情中风险地区来坊返坊漏管人员线索,经核查属实,前期未掌握,属于漏统漏登人员的,每条线索奖励500元,举报高风险地区相同条件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元,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情况,以及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详细信息。我们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依法管理 经举报后纳入集中隔离的,隔离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案例:毛某宁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7月21日,扬州首例确诊病例毛某宁来到扬州,居住在邗江区念四新村的姐姐家中。到扬州后,毛某宁因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于7月27日到扬州友好医院就诊时被控制。7月28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毛某宁到扬州被隔离治疗之前,其未按防控措施要求,报告南京禄口旅居史,隐瞒行程,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棋牌室、农贸市场等地,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毛某宁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毛某宁拒绝说明来扬州之后的行程,拒绝配合流行病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五项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5.举报电话 坊子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举报电话:0536-7673605 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举报电话:0536-7602769 凤凰街道举报电话:0536-7606650 坊城街道举报电话:0536-7661265 坊安街道举报电话:0536-7951001 九龙街道举报电话:0536-7691001 黄旗堡街道举报电话:0536-4621001 经济发展区举报电话:0536-6030635 工业发展区举报电话:0536-7610007 坊子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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