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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十二批)涉及潍坊市的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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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福文 9月2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15件(无中央重点关注件,无省重点关注件),其中来电5件,来信10件。本批信访件涉及高密市3件、坊子区2件、青州市2件、诸城市2件、寿光市2件、奎文区1件、昌邑市1件、昌乐县1件、高新区1件;涉及环境问题15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6个、水污染问题2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1个、其他问题4个。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日内反馈到联络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2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498件(中央重点关注件34件,省重点关注件19件)。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青州市70件、高密市58件、诸城市51件、临朐县43件、昌乐县42件、坊子区35件、寿光市35件、安丘市30件、昌邑市30件、潍城区21件、寒亭区20件、高新区20件、滨海区16件、峡山区14件、奎文区6件、经济区5件、市直2件;涉及环境问题499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140个、水污染问题111个、土壤污染问题72个、生态破坏问题70个、噪声污染问题40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海洋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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