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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农商银行拟于2021年10月16日对(2020)鲁0702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借款人潍坊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日为2019年4月30日,到期日为2020年4月29日,债权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以2020鲁0702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书计算为准)。担保方式:保证。保证人为潍坊天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刘晋友、张培贵、潍坊昊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孟庆艳、潍坊天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潍坊三生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王旭祯、黄寿廷、刘鹏、张慧娟。目前诉讼状态:终结本次执行。有意向购买者,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债权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13516362555,地址:奎文区北宫东街北海路交叉口5007号,监督电话:0536—8660793,特此公告。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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