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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就市民关切的几个热点问题,记者请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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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正式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记者就市民关切的几个热点问题请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解答。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1 3-11岁人群为何需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开展儿童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 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其安全性和12岁以上人群相似,可放心接种。 2 接种哪种疫苗? 程序是什么? 3-11岁人群均使用经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紧急使用建议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新冠病毒疫苗进行接种。 现阶段可使用的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和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生产及分包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目前,有六个企业(长春生物、成都生物、长春祁健、兰州生物、北京科兴、大连科兴)为上述企业生产的疫苗进行分包装,出品的新冠病毒疫苗亦可用于3-11岁人群。原则上采用同一个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实行居民免费政策。
3 我市接种如何安排? 在校在园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儿童进行接种,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儿童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门诊接种,并将接种情况反馈学校(幼儿园)。 非在校在园儿童:由社区组织或家长个人预约接种。 温馨提示:无论选择自行预约或是学校组织集体接种,监护人均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接种点,并全程陪同接种。3-11岁接种如果接种时父母无法陪同,则应由其委托其他成年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知情同意书。 4 儿童接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到达接种门诊前: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提供儿童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携带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点。建议做好解释,放松孩子情绪;孩子当天穿宽松衣服以便接种,并避免空腹、劳累。 接种前:要如实告知儿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且提供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返家后:监护人要对接种儿童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健康观察;如出现持续不适,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全过程:要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勿忘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监护人及3-11岁儿童可以疫苗接种作为事由,向所在单位、学校请假两天(其中1天用于接种、1天用于受种儿童健康观察),并在完成接种后持接种凭证向所在单位、学校销假,监护人所在单位及儿童所在学校应予以支持。对因疫苗接种造成课业延误的,学校应及时安排补课。 5 什么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接种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受种者遇到了动物咬伤或者出现外伤,应不考虑时间间隔,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或者破伤风疫苗。 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简单说,如果儿童正在发烧、咳嗽,或处于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建议暂缓接种,等身体康复后再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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