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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人民路持刀杀人案宣判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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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人民路持刀杀人案宣判



  本报综合消息 11月15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亮故意杀人一案,对吴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亮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查明,被告人吴亮因对家庭和社会不满,产生以杀害无辜群众泄愤报复的想法。2021年6月5日16时26分许,吴亮在安庆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向花某某等20名路人进行捅刺,致7人死亡、13人受伤。法院认为,被告人吴亮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亮在公共场所持利刃捅刺20名无辜群众,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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