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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自今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以来,各地相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密集出台鼓励生育措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28日,已有20多个省份完成修法或启动修法,其中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成为高频词。 记者梳理发现,相较于“全面二孩”时期,此轮多地修改的条例绝大部分都进一步延长了产假,多为增加60天。浙江还对产假期限分类作出规定,明确女方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陕西省计生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 育儿假也是一个新亮点。上海、浙江、黑龙江等地规定,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休育儿假,安徽放宽到6周岁前。重庆还设置了两种育儿假模式,夫妻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除完善休假制度外,一些省份还在修法中规定设置育儿补贴。甘肃临泽县共提出发放生育津贴、购房补贴等11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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