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12月2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潍坊市医疗保障局、潍坊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9号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 根据《通知》,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为检测费和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核酸检测试剂价格之和,最高不得超过40元/次,检测费的最高价格则下调为30元/次,而之前为45元/次;核酸检测试剂按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继续执行零差率政策。 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混合核酸检测的,5个样本混检检测和10个样本混检检测价格均为每人次10元,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而之前5个样本混检检测价格是每人次23元,10个样本混检检测价格是每人次12元。 新的核酸检测价格政策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