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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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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修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凯)12月2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在城区金茂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建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办法》自2013年出台以来,为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保障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市根据国家、省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调整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二次修订,并于2021年11月30日正式公布,计划2022年1月1日启动实施。
  本次修改共涉及16条,修改后的《办法》共有5章、63条。其中,新修订《办法》的第二十二条,删除了原《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内容,即不再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限制户口迁入与分户的政策;在第二十三条增加“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第三十二条中增加选择产权调换的前提条件,即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项目规划;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内容,删除了“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每年公布不同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均价,作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格的参照”,减少政府过多干预市场行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扎实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贡献住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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